上一版  下一版  
2007年10月25日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020
重庆新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贩毒“球迷”被判无期

  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王林珍)皇马、曼联等知名球队,成为贩毒“球迷”手中毒品的代号。昨日,在市五中院,涉嫌贩卖3060克毒品的“球迷”何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0万元,其同伙李某则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0万元。

  据悉,30多岁的何某系江北人,是个球迷。去年12月底,何找到好友李某商量在租赁屋加工毒品一事,还承诺每月付给李三四千元的“保管费”。李当即答应,于是两人分工合作,由何负责毒品货源、加工和贩卖,李负责保管毒品并听从何安排,将毒品送到指定地点。今年4月,警方将正在交易的李某抓获,搜出何等人私藏的冰毒2克、毒品3060克、以及制毒工具等。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技术支持: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