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认为女人读再多的书也没用,不给学费,母亲却铁了心要供女儿芳芳读书,母女俩随后一气之下外出租房住。三年后,女儿因初中成绩优秀,被保送到重点高中就读。女儿随后把父亲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初中3年的教育费和抚养费。
父亲认为女儿读书没用
据了解,王明(化名)和刘鹃(化名)均系沙坪坝人,结婚后刘鹃经营一家小面馆,而王明则为他人开货车谋生。女儿芳芳小学毕业后,王明和刘鹃就其教育问题发生了分歧。王明认为,“女儿读这么多书没什么用,迟早要嫁出去!”刘鹃和王明的想法完全不同,她认为自己这代人就是书读少了,她一定要让女儿多读书,学成后找一个体面的好工作。
女儿争气升入重点高中
由于王明不肯支付学费,2004年9月,刘鹃把女儿送进了一所重点中学读初中,并在学校附近租房。今年6月份,因成绩优异,芳芳被保送进了沙区一所市级重点联招学校。今年9月,芳芳把自己的父亲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3年间的学杂费、抚养费共计5万元,以后每月支付抚养费和教育费共计800元。
法庭哭穷母女亮他工资
10月17日,沙区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王明在法庭上诉苦称自己帮别人开车,收入不稳定,他只愿意从今年10月份起,每月付给女儿300元的生活费。母女俩随后出示了王明最近3个月的工资条,每月收入均在4000元以上。
法院判决父亲履行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原告芳芳未成年,王明身为其父,理应给付抚养费,数额根据王的负担能力予以确定。因为芳芳随母租房就读初中,未和王明共同生活,王未履行抚养义务,遂一审判决王支付女儿初中3年的抚养费15000元,今后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以供女儿生活及教育的需求。记者 陈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