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勤 实习生 王曦 通讯员 龙淼)一住户安装空调室外机时,因占用了邻居的空调位置,被邻居告上了法院。日前,经市一中院二审后,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判楼下住户拆除安在不当位置上的两台空调室外机。
据悉,任某、叶某是长寿城区楼上楼下的邻居,任某住在叶某楼下。根据开发商的设计要求,任与叶主卧室的窗户之间,建有空调设备摆放位置,并明确说明各自摆放的位置。但是,任家在装修中却占了叶某的位置。叶、任两家一直争执不休。今年年初,叶某便将任某告上长寿区法院,要求任家拆除已安装的空调。
11月18日,经市一中院二审后认为,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