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2007年12月7日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033
国内新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莫名被通缉公安局登门赔偿千元

  “我儿子又没有干什么犯法的事,怎么无缘无故就成了公安部的通缉犯呢?”5日,黑龙江男子陈彦文告诉记者,他的儿子竟无端地上了公安部的通缉令,“罪名”是涉嫌万里大造林案件的非法经营。记者致电内蒙古公安厅经侦大队,负责办理万里大造林案的王警官告诉记者,嫌疑人陈奇涉嫌盗用他人身份证,从而造成了公安机关通缉错误。王警官表示,他对错误通缉的行为表示道歉。黑龙江警方发现所谓嫌疑人后,他第二天即赶到黑龙江,发现此陈奇并非警方要找的人,遂立即将其释放,且登门道歉,并支付了1000元赔偿。随后,他们马上与公安部联系,对通缉令作了更正。据北京晨报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技术支持: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