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2007年12月7日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032
国内新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徽原副省长贪“吃”房产商

  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涉嫌受贿案,12月5日上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十七大后,公开审理的第一起副省级高官腐败案件。据检察机关指控,1991年至2006年5月,被告人何闽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1万余元,涉及27个单位和个人。何闽旭对受贿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期宣判。

  指控 收受财物841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1年至2006年5月,被告人何闽旭在担任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浙江省丽水地委组织部长、副书记、书记,安徽省池州地(市)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干部职务晋升和土地出让、城建拆迁、规划审批、工程承揽之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1万余元。

  据悉,何闽旭受贿案与多家房地产公司有关,涉及金额达人民币530多万元。其中有3名房地产老板向何闽旭送的钱款分别超过百万元人民币。2002年至2004年4月,被告人何闽旭为安徽某房地产公司获取153亩国有土地开发使用权和变更建设规划等事宜提供了帮助,先后17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某给予的人民币202万元,这也是何闽旭受贿案中数额最大的行贿人。

  查证 有重大立功表现

  案发后,何闽旭坦白交代了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追缴赃款,共追回赃款折合438万余元。同时,何闽旭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此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公诉部门向以善打硬仗、办大案而闻名,曾先后侦查了王怀忠、王昭耀等案,何闽旭是该院被指定查办的第三起安徽省高官。

  据新华网、法制晚报

  内幕

  与情妇庆升官 不理群体事件

  何闽旭的落马主要涉及“三宗罪”:经济问题——涉嫌索贿受贿841万余元;失渎职问题——池州发生群体性暴力事件时不闻不问;生活作风问题——身陷情网搞权钱交易。

  何闽旭在担任安徽池州地委书记、池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时,享受了荔枝园的酒店老板娘名叫小荷的“服务”后,不仅以极低的价格给小荷批下了一块寸土寸金的地皮,还为其从银行贷到了一大笔钱,建起了总投资达4000多万元的新荔枝园四星级大酒店。

  2005年6月25日,小荷为何闽旭庆贺升副省长。深夜,何的手机响个不停。对方说,市里发生一起打架闹事事件,请他指示怎么办。何闽旭火了,干脆关机。池州发生群体性暴力事件的大事,作为刚刚上任的副省长且分管政法、又兼任市委书记的何闽旭却“不作为”。事后,安徽省纪委对此事展开调查,结果发现,事发当天何闽旭竟在跟情妇鬼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技术支持: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