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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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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山案提供犯罪条件
东北高速原董事长获死缓

  据新京报报道 今年1月第二次开庭审理的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案终于在年底落下帷幕。4日上午,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晓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晓光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张晓光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项罪名,共涉及犯罪金额达到5000多万。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牵涉中行高山案,最高院曾调卷分析,法院判定张晓光为高山犯罪客观上提供了条件。检方此前亦指控其接受中行高山案幕后主使者李东哲的贿赂,将钱存入中行河松街支行,致使东北高速2.93亿资金丢失。

  中行高山案中的两个主要犯罪嫌疑人高山、李东哲出逃加拿大之后,目前均在遣返程序之中。张晓光、高山、李东哲三方对质,揭开中行高山案的真正面目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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