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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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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公司经营困难裁员3395人
拟支付3100万经济补偿金 员工称补偿标准不合理
  2月29日中午,广东东莞,大量穿着福安工作服的员工聚集在该公司厂门口 广州日报 图

  2月29日,拥有4000多名员工、位于广东东莞市长安镇宵边工业区的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一次性裁员3395人,所有被裁员工要在3月7日全部离厂。该公司拟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万元。

  员工上班时通知被裁

  2月29日中午1时许,大量穿着福安工作服的员工聚集在该公司厂门口。当天上午,他们在上班时收到被公司裁掉的通知。突然被公司裁员,大家心里一时难以接受,所以大家就不愿意继续上班了。

  经理解释他们被裁的原因是:公司从去年下半年起发生巨额亏损,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已无力再负担庞大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公司决定关闭印染厂以及相关部门,因此裁减人员。据悉,他们被要求在2008年3月7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并离厂。

  员工称补偿标准不合理

  “公司裁掉我们并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条款提前一个月给予通知,而是临时给我们发相关被裁通知,这让我们无法接受。虽然公司对被裁的员工做出了相应的补偿,但是公司的补偿标准并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实施。”一名被裁员工说。记者了解到,进厂日期在2002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4日之间的员工,按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助1.5个月工资;进厂日期在2000年4月2日至2002年4月1日之间的,按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助2.5个月工资;进厂日期在1998年4月2日至2000年4月1日之间的,按月平均工资标准补助3.5个月工资。

  将组织企业到公司招工

  长安镇宣传办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裁员情况说明。说明中注明该公司此次裁员及精简人员总数为3395人,包括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611人、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员工1182人、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1602人,拟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人民币3100万元。该事发生后,长安镇劳动部门组织一些工作待遇良好的公司、企业到福安公司进行招工,帮助员工及时走上新工作岗位。社保分局将安排专门的工作小组进驻福安公司,为员工办理退保手续。据广州日报

  律师说法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郭建华律师表示,东莞福安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减人员,属于经济性裁员。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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