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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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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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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王打口哨 猴群围攻女游客
两重庆女子在四川彭州被猴咬伤,景区赔偿4000元

  江北区郎女士、王先生等一行7人到四川彭州市旅行,其中两女士在风景区被猴围攻,手臂被抓咬受伤。前日,四川彭州市旅游局将4000元赔偿金交到两女士手中。

  猴王率猴群围攻

  据王先生讲述,18日上午,他们一行7人开车到四川彭州市银厂风景区旅行,经过几个小时的跋涉,下午两点左右到达目的地——银厂沟小龙潭。

  他们正在步行,一只猴子突然从树上跳下,落在郎女士背包上,郎女士吓得不敢出声,猴子拉开包,取出一袋瓜子吃起来。王先生一行不知道怎样赶走猴子,只好叫郎女士放下包,到附近一个亭里躲避。谁知,约1分钟后那猴子又追到亭子里,一声口哨,引来一大群猴子将亭围住。

  其中有几只猴子跳到郎女士身上抓咬,同行的一位姓龙的女士,手臂上也被抓出两道口子。

  幸亏一名清洁工帮他们解了围。清洁工让他们不要动,约5分钟后猴群才离开。清洁工说,那只吹口哨的是猴王,只要听到它的哨声,其它猴子就会奉命而来。

  两女士被咬伤住院

  事发后,郎女士一行找到银厂风景区管理处说明情况,随后到当地卫生院治疗。在卫生院建议下,两女士被送到当地疾控中心注射疫苗。到昨天下午,两人还在医院治疗,郎女士手腕处被划出10多道口子,猴子还用锋利的牙齿咬穿了她手腕上的皮肤。

  景区对伤者作出赔偿

  18日,郎女士同行的朋友向本报求助称,他们事发后在景区办公室等待处理,却一直无人出面与他们交涉。本报记者随即联系风景区及当地旅游管理部门了解情况。

  前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彭州市旅游局,一位姓王的副局长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景区和伤者达成和解,已支付两名伤者4000元赔偿金。王副局长称,郎女士两人被猴抓伤,自己也有一定责任。

  记者 陈杰 实习生 王曦

  

  相关法规

  

  依照《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游客购票进入景区,即与景区建立了合同关系,景区有义务保障旅客人身安全,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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