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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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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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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长开车撞死老农死者家属索赔17万元

  本报讯(记者 方有成)忠县乌洋镇财政所所长驾车撞死一老农,死者家属索赔17万余元。昨日,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查明,3月19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忠县石宝镇金山村65岁村民吴厚东在两亲属陪同下,来到忠县县城长江大桥观景。一行人从北桥头人行道上桥,当吴厚东刚要跨上大桥人行道时,一辆飞奔而来的小轿车与他撞个正着,吴被撞飞腾空十多米后重重地摔在桥面上重伤死亡。

  事故发生后,忠县交通警察大队立马出警。经查,肇事司机姚兴江系忠县乌洋镇财政所所长,交警认定此次事故双方责任各半。姚兴江驾车肇事后,先答应赔钱私了。可是,当吴厚东安葬完后,双方却因赔偿标准一事没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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