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叶春梅)昨日,重庆机场有关人士称,5月1日起,凡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1件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每件物品的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技术支持: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