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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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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中法引渡条约获批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经表决,批准了中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这一条约是中澳双方经过友好谈判达成的。据介绍,中国和澳大利亚引渡条约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引渡义务;可引渡的犯罪;应当拒绝引渡的理由;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移交财物;暂缓引渡和临时引渡;特定规则;争议解决的方式;条约生效和终止的程序。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批准了中国和法国引渡条约,该条约是中法双方经过友好谈判达成的。中国和法国引渡条约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引渡义务;可引渡的犯罪;应当拒绝引渡的理由;可以拒绝引渡的理由;联系途径;特定规则和再引渡;临时羁押;决定和移交;推迟移交或者临时移交;条约生效和终止的程序。条约规定,双方有义务根据本条约的规定,应对方请求,相互引渡在一方境内的被另一方通缉的人员,以便就可引渡的犯罪对其进行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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