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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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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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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汶川地震做广告地产公司被罚5200元

  本报讯(记者 汪君 通讯员 罗列)为促销,合川一房地产公司拿汶川地震作为宣传其房屋的广告。近日,该公司因违反了广告法规定,被合川区工商分局罚款5200元。

  据合川区工商分局称,从7月下旬起,该区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宣传其“商务公寓”楼盘,印刷了一批广告传单,上面写着:“我为汶川5·12大灾难祈祷,祈祷自己有一套安全的房子,本房产抗震性优良,不再为搭电梯安全发愁”等内容。因该公司的广告拿灾区做比较,已违反了《广告法》第七条规定,2000份传单被合川区工商分局当场收缴,同时对其作出了罚款52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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