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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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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研究奶业振兴

  通过乳品质量安监条例草案

  市民在液态奶专柜选购奶制品 记者 欧阳祖兵 摄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奶业整顿和振兴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事件处置、奶业整顿和振兴的各项工作。一要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二要查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要全面整顿,恢复奶制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四要制定并落实好促进奶业振兴和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五要明确职责,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溯制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六要健全法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会议原则通过《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针对三鹿奶粉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条例草案进一步严格和细化了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以及乳制品生产、乳制品销售、乳制品进出口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有关部门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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