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2009年5月25日
返回首页 标题导航 版面导航 版面概览  
010
重庆新闻
放大 缩小 默认
怪客
一至两人占一桌 只点花生米下酒
食客自称丢包,索赔未果遂以此报复,三人被拘

  在这里就餐丢的包,酒店要负责任。不赔钱就一人一张桌子让酒店无法经营

  能证明钱物的确在酒店内遗失,同时能提供遗失钱物的数目和金额,我们才能赔偿

  商报图形 苏小鸥 制

  十多人到饭店聚餐,食客自称结账时装有7000元现金的包不见了,便向酒店要求赔偿,协商未果,连续三天一人占一桌,每桌一盘花生米、一瓶啤酒,到酒店吃饭。前晚,七名男子再次来到渝北区松石北路家全居酒店点花生米、啤酒吃饭,被渝北区龙溪派出所治安拘留五天。

  前日下午5点30分许,七名30多岁的男子来到该店大堂要求就餐,没有想到他们占了五张餐桌。“其中三张餐桌的男子一张桌子点了一盘花生米。”负责接待的员工说,另外两张餐桌的男子一张餐桌要了一瓶啤酒。

  渝北区龙溪派出所5名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他们已是第二次到该店“低消费就餐”,民警将几名男子带走调查。该店大堂副经理黄淑凤介绍,5月21日,渝中区某清洁公司10多名员工到他们店吃晚饭,结账时对方郑姓先生称挎包不见了,里面装有7000元现金,包内价值2000多元,还有各种银行卡和公章。因此,他要求酒店赔偿1万元。“我们酒店墙上贴有贵重物品请随身保管的提示。”黄说,对方也无法证实包里有7000元现金,因此酒店拒绝赔偿。报警后,龙溪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协调,但未协调下来。5月22日上午,郑某等人再次到该店协调赔偿一事。黄淑凤说,店方有一定管理疏忽,愿意赔偿1000元,但对方坚持索赔6000元钱,协调未果。当晚6点多钟,近10名男子来到该店,以不赔钱就一人一张桌子让酒店无法经营为由,坐了七张餐桌,每桌点了一盘花生米、一瓶啤酒,那次是这伙人第一次恶意消费。昨日下午,记者从渝北区龙溪派出所了解到,民警从他们所乘坐的车内查到管制刀具,因此对3名主要嫌疑人治安拘留5天。

  以案说法

  消费低过成本价 商家可说不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经柱称,“一人点一盘花生米”这样的恶意消费,触及到了法律的空白,受《消法》保护,消费者有权采取类似的“最低消费”,但是,这不代表商家遇到这样的恶意挑衅,只能忍气吞声。只要商家能够证明遭遇恶意消费,就可以报警,警方可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渝北区消协消管科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只要商家能够证明有人恶意消费,且金额低于经营成本,商家就可以拒绝这种消费,如果频繁被袭扰,商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记者 郑三波

  案例链接

  一人一桌烫豆芽 五人被批捕

  2007年10月28日晚,许某等7人在巴南区丁幺妹火锅馆吃饭,以吃到臭鱼为由与老板丁幺妹发生争执。丁幺妹提出到防疫站化验,看看食材是否变质,而许某等人却要求丁幺妹赔偿5万元钱。被拒绝后,次日中午,许某等人又来到火锅馆,一人坐一桌,并只点一份豆芽,吃了半天。当晚,许某又纠结10多人再次来到火锅馆,要求“解决事情”,2007年11月28日,许某、彭某等5名主要涉案人员涉嫌寻衅滋事,被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2004 重庆商报社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渝ICP备05001410号 联系电话:966965

技术支持: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